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M\NS$u(Y
1.问:我已于1999年至2002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部科目(五科)的合格成绩,但是近日带相关合格成绩通知单到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办理全科合格证时,却发现“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请问是什么原因呢? x7
gjG"V
答:按全国考办内部工作程序,全科合格证的换发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全国考办根据数据库中的基本资料按考生的基本信息检索出至当年考试结束时已在5年内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并打印出“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下发至各地方考办,由地方考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二是需考生自行申报,由各地方考办和全国考办进行审核,审核后再下发至各地方考办,由地方考办向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这种情况是因为部分考生在5年内报名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或因跨省考试等造成计算机程序无法检索,因此需要考生再次申报。 "^"'uO$
在200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时,我们随即下发了至2002年止在5年内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部科目考生的“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在该名单内的考生可以直接领取全科合格证,而不必再单独申请换发。对于未在该名单中但已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持有效的合格成绩通知单到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申报办理全科合格证,我们将按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将下发全科合格证。 ADBpX>
根据上述情况,在此我们也提醒考生,如果在考试成绩有效年度内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各地考办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k /^g*
2.问: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不慎丢失,请问我该如何补办全科合格证呢? ,wTg$g-$
答:丢失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到地方考办递交补办全科合格证申请书,并按照地方考办的要求,在地方考办指定报刊上刊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挂失声明,自报刊登出此声明起3个月后,持该日报刊到地方考办补办全科合格证手续。如考生忘记合格证号,可到各地方考办进行查询。 ewQe/Fq
3.问:我听说,如果在其他考试中因作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将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请问是否属实? C1ZyB"{
答:该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的补充规定》(财考[2001]19号)的规定,凡在其他国家级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而受到停考以上处分的考生,视同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受到停考处罚,在受停考处罚期间不能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举办的与本行业业务相关的各类考试,如已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考资格,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将提请全国考委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罚。 ZYKd
4.问:请问《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有何变化吗? {G.jB/
答:《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是根据一年来注册会计师相关法规制度的变化及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在2002年度考试大纲基础上修订的。与2002年度相比,各科目考试大纲的主要修订内容有: h#O"Q+J9n
(1)会计科目主要是按会计业务顺序,将原大纲的排列顺序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是将中期财务报告调到本大纲的最后(内容将相应简化),将所得税会计提至财务会计报告之后。大纲内容未做大的调整。 QK7e|M
(2)财务成本管理科目主要是进行了总体结构调整,将财务管理部分和成本管理部分明确分开,第一至第十一部分是财务管理的内容,第十二至第十五部分是成本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原大纲“四、投资管理”和“五、证券评价”进行重组,改为“四、财务估价”和“五、投资管理”。 Bm<^rhJ9
(3)经济法科目主要是增加知识产权法的内容。 J0qXtr%h\
(4)税法科目是按企业税收发生的先后顺序,将原大纲的排列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流转税类和行为税类税种调整至所得税类税种之前。 85C#j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