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709阅读
  • 0回复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个问题(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yoyo
 

发帖
3177
学分
3722
经验
12
精华
19406
金币
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9
问:什么情形是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骍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pe!"!xJE  
  问:哪些情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i66/2BUh.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骍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m y_Gp  
  问:一般纳税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cuy7<  
  答: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同时满足(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rj2 9$d?Y9  
  问:一般纳税人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什么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5',&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骍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F%  
OFZo"XtF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上海财经大学高顿教育CPA培训,垂询请拨打电话021-61507067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