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注册
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报名简章(2010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2010年度)》。
lg^Z*&(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定于9月11日至12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至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
http://cpaexam.cicpa.org.cn)实施网上预报名。其中,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9a8cRt6knO 报名详细安排请参阅报名简章和各地方考办发布的报名通告。
#%DE;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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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T=ev[ mS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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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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