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3日发布第55号令,宣布修订后的新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宣布2001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废止。 !_9$[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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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版《办法》,从今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在原先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办法》对考试科目也做了调整,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yus[,~
中注协日前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指出,两个阶段中,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综合阶段考试则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L:M9|/
《办法》还调整了成绩的有效期。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k&/)g3(N(
《办法》还对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密级、保密期限做出规定。 tTGK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