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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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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7
  会协[2009]13号 -Jr6aai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0p YO-@E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2009年考试实施,原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2009年继续实施1年。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我会起草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 :OT~xU==H  
  联系人:张文 $[x2L s~  
  电子信箱:kaoshi@cicpa.org.cn K; ,2ag  
  电话:010-68721166转5308; 传真010-68703206 uQIa"u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 A%qlB[!: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ZlcpCS  
  附件: _BHR ?I[w  
  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6Ym*kWIps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d?"i@[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即将修订发布,以下简称新考试办法),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原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2009年继续实施1年,并执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01]第1053号,以下简称原考试办法)。 ?=}~]A5N  
  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cOkjeHs 5  
  一、关于考试报名 zkHwoAD;t8  
  2009年,凡具有2005年至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任一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照新考试办法或原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B! $ a Y  
  2009年X月X日前,已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3a(8Em  
  凡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条件的考生,自2009年起,按照新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wH&[Tg  
  二、关于合格成绩转换及有效期 g?'pb*PR  
  2009年选择按新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其在原考试办法下,从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09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在原考试办法下取得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w7GF,a  
  2009年未按新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其在原考试办法下,从2006年至2009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直接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原考试办法下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 lar ~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前,凡已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其免试或豁免的考试科目比照上述规定转换。 WP{!|d&  
  三、关于考试大纲 A2.[P==  
  按新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布的新考试办法下的考试大纲准备考试;按原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布的原考试办法下的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8y kE  
  四、关于考试实施时间 c 4xh  
  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按照原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 >U?HXu/T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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