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AT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v7ae^iU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9@h>_1RJz
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8^^al!0K~
改变法定代表人 !P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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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经济类型 GJ*AyYG
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p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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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ZQyT$l~b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7mu%| !
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6s Pd")%G
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FRiPo6
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X-Q{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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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税务登记应办理哪些手续? PK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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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变更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报以下资料: MM97$
① 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单位批准变更后的文件及复印件。 j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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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提供变更内容(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r}v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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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跨所变更的需经原主管征收所批准,并填报《局内跨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rf9RG!
④ 填报《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并加盖公章、代码章。 uU<Yf5
⑤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复印件。 _gc2h@x1O
⑥ 携带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购领发票卡。 v.\&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