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需延期的,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结束之日三天前,向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延期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填妥后向文书受理窗口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 2.文书受理窗口受理后,对填写内容审核无误的,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复单》。 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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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期后纳税人凭《税务文书受理回复单》领取批复。 qwIa?!8o
4.纳税人被批准延期申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 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到申报征收窗口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期限内办理纳税结算。 gp$Uc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