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75号 X,o ]tg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K'A m.o+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 (fx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u|EJ)dT?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 >[T6/#M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5qqU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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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93w$ck},?G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4T&Jlu?:
第一条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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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境内、外在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领域和管理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授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以下简称名誉会员)称号。 p"cY/2w:j
第三条 名誉会员人选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推荐,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授予名誉会员称号,颁发名誉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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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协会可以向中注协秘书处推荐名誉会员建议人选。 +&_n[;
第四条 名誉会员可以公开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 436SIh
第五条 名誉会员应当自觉维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形象,支持并参与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r`u 9MJ*
第六条 已获得名誉会员称号的人士,出现不宜继续拥有名誉会员称号的情况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批准,可以撤销其名誉会员称号,收回名誉会员证书。 X88I|Z'HIh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e/7rh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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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OS:]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 N;m62N
第一条 为了对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个人会员做出的贡献予以表彰,进一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行业讲诚信、讲素质、讲贡献的风气,制定本办法。 l>HB 0o
第二条 申请成为中注协资深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Dn~t _n
(一)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 !a'{gw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 "6?Y$y/wm
(三)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0P H0
(四)遵纪守法,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a5e{QG0
第三条 中注协个人会员可以自愿申请成为中注协资深会员。申请人应当经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协会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附1)。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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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协会应当审核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填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附2),连同个人申请表一并报中注协;中注协秘书处审核后,提出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提请中注协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 j=>WWlZ
第四条 中注协注册管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候选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资深会员建议名单。 KHaYb5(a[
第五条 资深会员建议名单应当在中注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SaT
第六条 中注协常务理事会根据公示的情况,审定资深会员。审定结果在财政部和中注协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及相关全国性报刊上公布。 3i}$ ~rz]U
中注协对评定的资深会员颁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证书”。 "bO]AG
资深会员可以公开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称号。 )@.ODW;`
第七条 资深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核实后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收回其资深会员证书: OW> >6zM
(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 :KRe==/
(二)申请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 +#'QP#
(三)丧失会员资格的; SS,'mv
(四)中注协常务理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t3-'
第八条 被收回资深会员证书的,不得再参加资深会员评定。 uk.x1*0x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Pl!~
附: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gp{P _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 \WVY@eB
附1 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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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G"/C7q
资深会员申请表 5hiuBf<
申请人姓名: jL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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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名称: o`ODz[04
职务: +n 8,=}
申请时间: OPKmYzf@b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 N_.`5I;e
填表说明: X^0jS
1.学历:按所受教育的最高学历,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等择其一填写。 ve=1y)
2.学位: 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或其他填写。 cXOb=
3.政治面貌:按本人实际情况,从中共 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或其他择其一填写。 yucbEDO.
4.职称:按本人现有的职称填写,如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等。 ?[O Sy.6
5.会员类别: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如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 n ZS*"O#L
6.社会职务:填写本人兼任的其他社会组织的职务。 n] n3/wpO
7.主要学习经历:填写大学以上学习经历。 j%*<W> O
8.主要业绩:指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果、签署的主要业务报告、发表的的主要论文、著作或研究课题等。 t4iV[xl3F
9.行业贡献:主要指在执业准则制定或技术援助、执业责任鉴定、执业质量检查、后续教育培训或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授课、考试教材编写或命题审题、课题研究、立法调研、信息服务支持等方面工作,重点或深度的参与,其观点和成果被行业吸纳或共享。 X@B,w_b
10.省级协会审核意见:请省级协会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Tj=g[)+K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相 片 9n".Q-V;k
工作单位现任职务 s8kkf5bu
政治面貌 民族 S#7.y~e\
身份证件号 联系电话手机: 固话: 传真: /#?i +z
学历 学位 职称 `qbsDfq@
通讯地址邮编 W&a<Q)o*I
会员类别 证书编号 \6Hu&WHy
担任的社会职务 x "PMi[4
主要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学 校 名 称 及 专 业证明人 Yr+ghl/ V
工 作 简 历起止年月所 在 单 位 名 称 及 职 务证明人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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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nr{}yQu
行 业 贡 献 D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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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准确、真实、合法,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Wp{tB9N0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ps?B;P
省级协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J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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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由中注协工作人员填写) P}Ul e|&LK
注册管理 委员会 审核意见 公示时间 及结果 常务理事会 审定意见 备注 `L}Irt}
附2 UbV}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 <^jW
填表单位(盖章): "P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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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会员类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7[Rhk7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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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u7<s_M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