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75号 CrNwALx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p- "Z'$A`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42V,PH6o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j Ne(w<',P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 [:nx);\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Le :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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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SLJ&{`"7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jF38kj3O7
第一条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c7+Djqs
第二条 境内、外在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领域和管理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授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以下简称名誉会员)称号。 e$Xq
第三条 名誉会员人选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推荐,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授予名誉会员称号,颁发名誉会员证书。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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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协会可以向中注协秘书处推荐名誉会员建议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