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查确认,首批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特此公告。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年检制度,年检不符合要求的,停止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今后对新达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将不定期审查确认,并予以公告。 首批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按笔划顺序) bDVz+*bU}
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晓鹏 联系电话:021-63186148 通讯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88号3楼(200011)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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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刘小虎 联系电话:021-63070566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318号福海商业中心9楼(200080) e}Cp;c]=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汤云为 联系电话:021-63252134 通讯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200080) +F$c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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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唐玉芳 联系电话:021-64458590 通讯地址:上海市太原路87号(甲)(200031) 4<f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