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深圳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注册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即将开发完成,对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
注册管理将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过渡。为了保证系统的顺利运行,确保全国注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数据库生成完整的数据库是软件系统运行的基础,数据的收集质量将对注册管理计算机化和网络化的有效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对此,请各地注协充分重视,按期按质完成有关数据采集工作。数据库的建立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各地注协结合换发注册会计师
证书工作,以前期下发的"注册管理(录入)系统"录入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目前尚有部分地区未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数据,请这些地区尽快完成数据录入并于2000年7月31日前上报我会。第二步,各地注协利用Excel表格完成"非执业会员信息"、"事务所补充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的录入。其中,"非执业会员信息"和"事务所补充信息"应于2000年10月31日前录入完成,并以邮寄软盘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我会。"从业人员信息"录入、上报工作应于2000年年底之前结束。Excel表格标准格式以及填报说明见附件一。第三步,对于前两步未录入的其他信息(例如注册会计师的简历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情况等),将在系统全面运行后,由各地注协在系统界面中利用"注册会计师信息修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修改"、"非执业会员信息修改"功能予以补充。 二、系统全面运行前的数据处理方式 前期下发的"注册管理(录入)系统"仅供(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录入、查询、统计报表生成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打印之用。各地注协在上报基本信息数据后,新发生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的信息变更,不要在"注册管理(录入)系统"中修改,可以暂时在Excel表格中存储,在系统全面运行前汇总后一并上报我会,经复核后由我会统一转入数据库。有关数据表格标准格式见附件二。 三、注意事项 在生成Excel表格录入数据之前,请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内容,按要求制作表格并填列数据。具体表格格式可从我会网页中查找,或与我会注册部联系。我会网址:
www.cicpa.org.cn;电子邮箱:
regis@cicpa.org.cn或者
yangch@cicpa.org.cn。 附件:一、注册管理补充信息录入说明 Size:[4079] 二、注册管理信息变更情况录入说明 Size:[6280] 请下载表格标准格式 Size:[331145]
^)i1b:4 二000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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