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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纳税期限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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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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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9
  (一)增值税、消费税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十日内缴纳税款;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内资企业在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v)bs\x6  
    (三)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凡经营应纳税商品、货物的,应于发生纳税义务的当日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t:$:,"   
    (四)其他税种,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L?ht^ H  
    (五)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qE[YZ(/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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