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1〕116 号
&v&e-|r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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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为了规范
注册会计师执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专项鉴证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我会起草了《节能项目鉴证指引(征求
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iVf8M$!m 联系人:中注协
专业标准部 都琳
#w]@yL]|is 电 话:010-88250202
FK`M+ j 传 真:010-882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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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电子邮件:
standards@cicpa.org.cn `EzC'e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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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节能项目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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