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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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
W>-B [5O&[ 为了保持与国际
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
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我会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分4批发布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会根据反馈意见对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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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Pbq, 联系人:中注协
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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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r 电 话:010-88250206
eN>0wd5{L 传 真:010-882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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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s@cicpa.org.cn ZxHJ<2oD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B6M+mx"G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1{PG>W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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