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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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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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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wJ_~   
  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年12月11日,我会已发布第一批九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o 24A: M  
  现将第二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印发,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n6% `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R$ 2x_  
  电    话:010-88250206 RHC ZP  
  传    真:010-88250066 vt#;j;liG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B}d&tH2^s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en< $.aY  
  附件: <P pvVDy3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征求意见稿) _Ub `\ytx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征求意见稿) %rptI$^*X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征求意见稿) >-A@6Qe_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征求意见稿) a<G&}|6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征求意见稿) /g<Oh{o8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O{X~,E m=q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 F]3Y,{/V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征求意见稿) yc](  
  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征求意见稿) >Wr%usNxc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征求意见稿) )Zr9 `3[  
  11.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等十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u;_~{VJ-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6CBk=)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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