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建委): !9VY|&fHe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 fW@T2
一、充分认识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的必要性,认真做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2001年人事部、建设部建立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以来,初步形成了一支较高素质的房地产经纪人队伍,房地产经纪人在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交易、保障交易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求,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的一项积极探索。 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