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LN&EfMenF
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有关单位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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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 c^Rz?2x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 !ck=\3pr
附件1: %:YON,1b=7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ax5,J> q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对外担保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dC[VYC\^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k2,n:7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