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pm.Zc'23
为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抑制城市盲目扩张,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加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我们制定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s_j ?L
附件: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 "%~Jb dx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Kpx(x0^2
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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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 9 K.B
第一条为加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特制定本办法。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