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监管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Q,(?I*8\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Ik}Xw
二四年三月二日 +$>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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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7IJb$af:;
第二条建设部和省(自治区)建设厅分别会同同级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监督部门,分为部级监督部门和省(自治区)监督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SN$D5U'
第三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j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