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资产评估协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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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提升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 办发〔2003〕101号)的要求,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4年8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MRE^Je\h
一、检查的对象 ,)u}8ty3j
全国范围内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和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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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目的 A\k@9w\Ll;
通过检查及相应的惩戒、教育,清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强化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意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全面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质量,使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tk2B\}6
三、检查的内容 " #_NA`$i
1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评字〔1999〕118号)及有关规章,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专业职龄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注册资金、出资人或合伙人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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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有关的规章和准则,对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备程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和事业发展基金,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snbU'lfP
3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和规范,对2001年1月1日以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的准则和规范,是否故意做出错误的专业判断,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存在虚假、不实的内容等。 *ofK|r
4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法规,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履行了有关的行业义务,是否按有关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执业等。 v`bX#\It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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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成立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贾谌(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担任。 'Bcx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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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检查办),办公室主任由刘萍担任。办公室设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各项工作。 |l`X]dsfQ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设立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检查办),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 XBdC/DM[
五、检查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9\O$ I-3
(一)资产评估机构上报检查材料 vUY?Eb[
自发文之日至2004年3月15日,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填写有关材料(附件1)并上报地方检查办。资产评估机构对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