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nK1XJp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继续实施外,依法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在此基础上,对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对其中的211项暂予保留。这些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还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iN5~@8jAzz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10*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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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2UbeP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1项) lh3%2Dq$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5#v|/wI'
1 出具出国(境)证明权审批 外交部 pNr3u
2 糖精年度生产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0@{K'm/
3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J6_Hlt
省级人民政府 d4/snvq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 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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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确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C78YHjy
5 中央医药储备资金安排和动用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