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提高会员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Ng"vBycy
第二条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注协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HUC2RM?FN
(一)审议职业道德守则拟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草案,批准发布职业道德守则; {K9E% ,w
(二)指导职业道德守则的实施,并对职业道德守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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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跟踪研究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最新变化,实现和保持职业道德守则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动态趋同; vVYduvw
(四)推动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公众对职业道德守则的支持与认同。 #& wgsGV8C
第三条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共25人,由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以及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vy@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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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担任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y9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