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9]58号 )XakJU^o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KgOqbSJ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cZeQDPb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工作规则 *x])Y~oQ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NufLzg{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qI= Z0Y
附件1: ~ !
3I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工作规则 J'fQW<T4wU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提高会员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 `'c_=<&n
第二条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IOoz^/'
第三条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L3 oR
(一)审议职业道德守则拟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草案,批准发布职业道德守则; T[uiPs/xD
(二)指导职业道德守则的实施,并对职业道德守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
HA`@7I
(三)跟踪研究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最新变化,实现和保持职业道德守则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动态趋同; ?~;:jz|9<'
(四)推动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公众对职业道德守则的支持与认同。 *R3f{/DK
第四条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9名,证券业界1名,注册会计师6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1名,企业界1名,会计、审计学者6名,法律专家1名。 'u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