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2010年11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mfQQ<Q@ 第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
FAJ\9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5Y#yz>B@ ]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6+j&{WNo! 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
bdk"7N 第二章 职责
]T}G -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 W`^'hka (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33[
qt~ (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hJTJMA6/6 (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a9mLPP (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X{P_HCd (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FF6[qSV (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cP`f
\\c (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TFaG[tj (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4K[ E3aA (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
NL-)8u (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Y[i> (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Eruv+F (十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f{FW7T}O2 第三章 会员
.slA}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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