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v$yXA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本会理事;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e+S7YX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0]2@T=*kTY
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选举本会领导成员;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审议、批准下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审议、批准下一届理事会理事产生办法;批准授予本会名誉会员和资深会员称号;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 v,Yz\onB^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jo ~p#l.'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 6Lz:J:Q)
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gkld}t*U
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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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zN>tSdNkI-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Df0m
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 v}&J*}_XZ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MJG)fFl]O
目前,本会已成立13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各自的主要职责是: ^spASG-o
1.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指导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的研究与制定;指导和监督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就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协调有关政府部门。 O],]\M{GL
2.行业信息化委员会。行业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政策;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战略的实施;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ef]60OtP
3.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审计准则拟订稿。 -4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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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职业道德守则拟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草案,批准发布职业道德守则;指导职业道德守则的实施,并对职业道德守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跟踪研究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最新变化,实现和保持职业道德守则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动态趋同;推动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公众对职业道德守则的支持与认同。 6adXE
5.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行业会费政策;审查中注协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 W(jP??up
6.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中注协直接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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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会员对中注协作出的惩戒决定的申诉,承办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 ePe/@g1K*
8.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务经验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 U\UlQp?
9.注册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管理的方针政策;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管理的重要事项;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的方针政策;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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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接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对涉案注册会计师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情况进行鉴定,发表鉴定意见。 e18}`<tW-
1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指导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对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的拟订等提供咨询建议;审议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起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拟订稿;为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实施提供咨询建议。 AHdh]pfH
12.《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监督《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z?Qt%1q
13.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对相关业务规范的起草、制定等提供咨询建议;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Schvwlm~i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本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备案。省、自治区以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