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北京地区实施细则通知
nVGOhYn 京会协考〔2012〕008号各位考生:
UaHN*@ 根据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简章》的通知,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现将北京地区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K%SfTA1TCB 一、报名日期和办法 k;.<DN 参加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全部通过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yc"|n7l2 报名人员于2012年6月11日—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用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y;hco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向北京考办查询办理。
(unJwh{7Q 请报名人员真实准确地录入基本信息,按照要求选择报名科目,同时下载《预报名信息表》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zj=F4]w 请参考人员在本年度规定的报考期间内及时进行网上报考,逾期未报的无法补报。
}~#qDrK 不接待集体报名。
t'C9; 二、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 .o8p
C 北京地区考区设置以天安门为中心点,划分成东南区、西南区、东北区和西北区四个考区,请报名人员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0IsnG?" 三、报名交费 W#^p%?8pR (一)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按下列情况进行交费:
w_Z*X5u 1.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wh^I|D?" 2.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返回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J )(=, 3.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返回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x/ P\qI 4.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并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到报名资格审核现场交纳考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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