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BcN 亲爱的CPA 学员: o#p%IGG` 您好!高顿财经CPA 答疑问题精选第十四期准时和您见面啦! Qn8xe, 感谢大家对我们高顿财经的持续关注!不知您是否已经回答出上周的问题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正确答案是什么! |
[uU!\xe 上周问题:如何理解增值税中4~8个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
],SQD3~9 陈蓓蓓老师解答: o=R(DK# U 如果你学过会计的话会比较好理解什么是视同销售行为。 ^7yt> 4的话,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例如:建造房屋),因为非增值税项目以后出售的话不需交纳增值税,所以在你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时,你就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交纳增值税,否则就没机会缴纳了,当然这是强制性的规定。 =|-=4.b+| 5的话,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集体或个人一般都是货物最终消费者了,税务机关当然要增税了,否则以后这些货物也没有增税机会了。 At\(/Zy 6的话,用于投资的话,其实相当于你把货物卖给你要投资的企业,但是你没有收取现金,而是让对方以企业的股权付货款,所以也应当视同销售。 k^Qf | 7的话,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其实是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是以货物的形式付给股东,视同销售给股东,股东只是以本该分配到的利润,而无需在为此货物付款。 YTa
g|If 8的话,虽然是无偿赠送给他人,也应当视同销售,增收增值税,只是相当于你卖东西给对方,但是你免除对方货款,但是税务机关还是要增税的。 |
'{AB{)1 亲爱的学员,您答对了吗?! ZjmQ 看完了上周的问题后,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本周《税法》的热点问答是什么?! UiG/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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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问:某企业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有运输单位赔偿。请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4-4.6I<x 陈蓓蓓老师解答: aB6xRn9 货物短缺商品金额为10万元,其占总商品金额数量为5%,运输费用一共为20万元,所以该部分短缺货物应当承担的运输费为20*5%=1,由于货物已经损毁,所以其包含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 c9nR&m8(+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1*0.0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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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oSx 学员问: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该货物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疑惑,为什么要用(1-7%)来求,题中没有说收到运输发票啊~~求详解,谢谢老师~ |
sm-[=d%@L 陈蓓蓓老师解答: ,*iA38d.! 原材料被盗,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一般来说题中有提到运输发票的(除购进免税货物等特殊情况),都是要考虑运输费中的进项税额,但是不提的话,也有可能要考虑(只是题目不够严谨)。还有一种原因是因为他是说当期被盗,没有提到原材料采购(采购收到运输发票) KzVi:Hm 我们知道运输飞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R}+8 所以扣除进项税计入到原材料成本金额=运输费用*(1-7%) (1'DZxJ&u 运输费用=运输费计入成本金额÷(1-7%)=4650÷(1-7%)=5000 LJ[zF~4# 转出的进项税额=(50000-4650)*0.17+5000*7%=8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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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已将使用过三年的小轿车(原值16万元)以18万价格出售。计算其应纳增值税。答案是:180000/(1+4%)*4%/2=3461.54疑问:题目只说了是使用过的小轿车,没有说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啊,所以怎么区分要不要乘以4%再除以2呢,谢谢老师! |
M<Wi:r: 陈蓓蓓老师解答: Y_CVDKdcY 一般来说题目不会给出条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这样的话就太明显了,所以需要你自己的判断,首先小轿车购进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在书上第52页,有7条关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事项,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的小轿车,就是属于规定的自用消费品,所以这些是需要你自己判断的,不能指望题目会明确给出条件,建议你好好看看这7条,会对学习增值税有很大帮助。 |
To*+Z3Wd 本周问题:怎么理解“企业使命”和“企业战略”的区别? |
您知道本周问题的答案吗!? 我们将于下周公布正确答案!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1-6089 6658” 我们真诚期待,下周与您再会哦! 高顿财经CPA课程中心 2012-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