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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让人茫然不解的税款征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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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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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4-1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中级会计职称 移动到本区(2012-06-04) —

这两年,不少和我类似的个体工商户,都被国税局搞得头痛不已,增加了很多麻烦,甚至影响到正常的经营。

这不,前几天国税局打电话来了,说是店里的营业额超标了,要我赶快办理税务登注销,如果不注销就要强制按17%交税。我的天!去年5月份才注销重新办理的证现在又要注销,然后再办新的税务登记,好好的证为什么要注销,难道就因为多做了点生意?纳税人到底要花多少时间来跑这些手续。不少货款都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来,这生意怎么能不受影响。这么热的天,放下生意,腾出时间工商税务两头跑,没有个把星期折腾不下来。

  我开了家水果店,经常给一些单位送点货,一年营业额不到100万。平时就在水果市场进货,市场里的商贩根本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会去税务局代开,即使在税务局代开也只能抵扣3%。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17%交税,我根本负担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办税务登记。

  像我这种情况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不愿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是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比如有些个体超市没有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自然也就没有进项发票,一些小型汽修厂进项抵扣也很少,按17%征税,肯定难以承受。就算有进项发票,我一个个体水果店难道还要每个月花五、百元请个会计按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会计核算,这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难道不能做到简洁、便民一点。

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以连续12个月的营业额累加来判定的,注意!而不是按自然年度来计算的;是以国税局的电脑内数字为准,而不是你的税控机的开票数字为准。估算第12个月的开票额度成了一种精密的计算,为什么不能简单一点,让纳税人明了一点。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的标准是不是合理?有什么科学依据吗?

  据了解,我所在的地级市近一年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注销的户数达1000余户。只有很少一部份会自愿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绝大多数都是注销重新办,给纳税人增加了很多麻烦。实在想不出这样做对税收管理究竟有何意义?看看纳税人商店里、办公室里堆的税控机,有的只用了几个月就注销了。有些纳税人前后买了上十台,如果超标,那就接着再买。每台税控机要2~3千元,另外税银通要近600元。这些购机费用都是可以抵扣税款的,推算一下,一年重新办证新购买的税控机所抵扣的税款就近30万元。那全省呢,全国呢。国家每年因重新办证新购税控机抵扣税款就白白损失了一大笔。这是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这是不是在创建节约型社会

  卖税控机的老板笑了,又多赚了一笔。这些人能到税务局卖税控机不可能没有一点内部关系吧。

现在国税局不少地方都在搞纳税人维权中心,真希望这不是在搞形象工程,希望国税局的领导也听听下面的意见,做点便民、减负的实事。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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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3-02-02
写得太好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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