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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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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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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9
其他应付款是指公司除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交款等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主要包括存人保证金、应付租金、应付赔偿款、应付工会经费等。  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和消失,公司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借方用来反映各项其他应付款的支付;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N+\*:$>zt6  
  “其他应付款”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若在借方,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填列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 [H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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