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401阅读
  • 0回复

[考前准备]2012年高顿财经CPA答疑问题精选(第十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饼饼114
 

发帖
826
学分
6180
经验
108
精华
78
金币
8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3-15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CPA考试最新动态 移动到本区(2012-06-13) —
jJ?MT#v  
亲爱的CPA 学员: +cM;d4  
    您好!高顿财经CPA 答疑问题精选第十期准时和您见面啦! j[m\;3Sp  
感谢大家对我们高顿财经的持续关注! 不知您是否已经回答出上周的问题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正确答案是什么
lZV]Z3=p'0  
【上周问题】如何理解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6Z ~>d;&9  
【张老师答】 确立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以立足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为原则,主要是这样五类: !V$nU8p|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jii2gtu'U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ZyIbT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G{}E~jDi?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BqP:]  
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护肤护发用品、汽车轮胎。
[wRk )kl`  
;#78`x2  
亲爱的学员,您答对了吗?! IJxdbuKg  
看完了上周的问题后,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本周《税法》的热点问答是什么?!
>k*QkIyq  
        问题一、 如何理解离岸价(FOB)、到岸价(CIF)成本加运费(CFR)” ?,]%V1(@V`  
【热点】问题二、 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应如何计算消费税?     u9"b,].b  
        问题三、 什么是税收的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问题一 解析】
    离岸价(FOB):也称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条款。这是指当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从此时起,应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及损坏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5ugnVXu  
    到岸价(CIF):也称为成本加运保费(指定目的港)条款。是指卖方除负有在CFR条款下的同样义务外,还必须就运输中买方负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对货物保险。卖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卖方的责任自货物越过在目的港的船舷时起转移给购买方。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目的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xGWL%og  
    成本加运费(CFR):也称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款。这是指买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运费,但货物交到船上以后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故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时起,卖方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问题二 解析】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TgJx%  
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Kl{2^ q>  
3)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yopEqO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计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问题三 解析】                                                                 1)属地原则。是指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地原则可称为来源地国原则,按此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作税收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是否为本国公民或居民
,f0cy\.?  
2)属人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人原则可称为居住国原则,按此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与本国政治法律的联系以及居住的联系,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领土疆域之内。
V%dMaX>^i  
本周问题: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因素有哪些?      
huWUd)Po%  
+VDwDJ)lG  
您知道本周问题的答案吗!?如果知道的话赶快发送答案至答疑邮箱 d"Y9go"Z  
cpa@cpa-cpa.cn 和大家分享吧!我们将于下周公布正确答案! -WE pBt7*  
m/=,O_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1-6089 6658”或点击我们的网站答疑中心 http://cpa.gfinance.cn/Question/ 问答。 ss T o?WL|  
    我们真诚期待,下周与您再会哦!
高顿财经CPA课程中心
2012-3-13
[ hm/B`t*e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