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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试点纳税人凭证的界定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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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weiyun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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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1-04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CPA考友经验分享 移动到本区(2012-06-11) —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6-fvqCv  
 上述凭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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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C;T:'Uws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Xy74D/ocui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y C]xYn)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R3G+tE/Y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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