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永远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它的变化和趋势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营业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税收来源,它的变动必将会给地方政府的财政带来相应的影响,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关系,营业税变革问题是我们当前聚光灯下的焦点。
"8"7AoE k iCg+@nT b1;80P/:D Y<S,Xr;J: 当此轮税制改革经历了企业所得税合并、增值税转型之后,营业税成了下一个突破口。近日有专家在公开场合透露,营业税有可能被取消而并入增值税之中。
/\KB*dX [Hww3+~+ 营业税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税种的变化,或许里面预示着未来财权分配的重要变革走向。中国目前是分税制,国地税分家之后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征收税款,国税主要征收中央税,而地税则为地方政府服务。国税系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涉及全国范围的税种,而地税系统则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等与地方政府相关的税收。在收入上,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船购置税、关税等。地方政府则独享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其他税种则按比例在中央地方间分成。
=kvYE,,g_ =e,2/Ep{i 一直以来,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一般占地方税收总额的4成以上。营业税并入增值税之后并由国税征收,无疑将对地方政府、地税系统造成极大的影响。地方政府如果被“收走”了营业税权,同时又面临预算外最重要的财源——土地出让金的下跌(因为房地产市场下跌)以及其他围绕土地方面的税金减少,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性更加突出。
m+Yj"RMx& `_'I 9,.a 我们认为,中央肯定会考虑到这一变革对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更加突出的影响,中央估计会在权责上给地方政府予以调剂,或许会出现以中央财政分成转拨来“弥补”现在越来越弱化的地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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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目前的地方财政困难同地方税的来源少且不稳定有关(当然也同地方财政支出扩张冲动有关),依靠规定内的收入无法完成政府运行、地方建设等任务。若地方税的最大税种营业税再被增值税合并,则在地方单独设立一级财政显得没有必要。将目前的这种不彻底的分税、分财制度改为中央统一征收,按比例分配能够节约大量政府运行成本,也不会产生较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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