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535阅读
  • 0回复

[财务管理]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6.23精选练习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iris
 
发帖
160
学分
274
经验
0
精华
2400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8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财务管理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多项选择题 dj4a)p|YN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p1}!_  
A.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EMxMJ=  
B.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5 E 9R+N  
C.管理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I0 a$w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5\'$;Rg  
{9) HB:  
h`eHoKJ#w  
正确答案:ABC Lo Y*,A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9,Fc6w4`+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