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人员抵免继续教育确认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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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人员: @g|v;B|{
一、继续教育确认的时间 .L+6 $8m
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抵免确认时间为:12月1日—12月30日(公休日除外)。 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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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教育确认的条件 N'F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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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修订《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财会[2010]1124号)第九条之规定: n"$jG:AQJ
1.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的国家承认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凭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可抵免在校学习年份内的继续教育; &P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