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税务代理的一般理论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1、税务代理的概念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按代理权限范围不同,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和临时代理。
2、税务代理的特点: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日本是最早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国家。
2、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税务咨询阶段、税务代理启动阶段、税务代理全面推广阶段、税务代理制度规范管理阶段。
知识点二、税务代理关系的成立
Veo*-sl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12条,略)
m?'H7cFR 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
U_i%@{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
'n4Ro|kA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签证;
q,`"Z)97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
"O{j}QwY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1/X@~ 税务代理关系的成立:
F*m^AFjs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yQwNA*a" ①、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l/1u>' ②、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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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IwzJ ③、代理人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代理机构统一受理,代理人以个人名义承接的代理业务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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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y ④、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i[_(0P+Da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大致有两个阶段:
POvxZU 第一阶段是签约前的准备阶段,主要就委托内容与权利、义务进行洽谈;
-FQ! 第二阶段是签约阶段,即委托代理关系确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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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ZG[ 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书增加《关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1P4cBw% 知识点三、发票领购代理 Z/-9G 一、代理自制发票审批业务: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即自制发票。如果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
wJyrF 二、代理统印发票领购业务:统印发票的领购方式包括:批量供应、验旧购新、交旧购新和担保发售四种。
Y-!~x0-H 1、在初次办理统印发票的领购时,应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经核准后,持《普通发票领购簿》、单位公章、经办人印章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按规定缴纳发票工本费,并取得收据。
7k,pUC-w7c 2、发票领购以后,代理人应将其与《发票领购簿》记载的种类、数量、字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交给用票单位并履行签收手续。
lS@0 $ 知识点四、建账 记账代理 HYcLXh vgu 一、代理建账建制
Dl=9<:6FW 1、代理建账建制的范围个体、私营业户可自行建账,也可以聘请
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建账、记账,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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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5L|(B=H (2)、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4<V%7z_.B (3)、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
b-?wJSf|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建置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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