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Wv!uPE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 S\GWMB!oF ⑴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董事、高管 不得兼职
m{IlRf' ⑵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董事、高管 不得
同业兼职
\s=r[0tj! ⑶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注:参股不受限、独资企业无董事长) vjEDd`jYZ ⑷董事、
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绝对禁止) 7:4c\C0 个人理解:监事绝对禁止,其他经同意可以(全资→履行出资人义务的机构 控/参股→股东会) I}`pY3 G5}_NS/ 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doc (26 K) 下载次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