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RV[S3v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 8;4vr@EV ⑴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董事、高管 不得兼职
R5ZnkPEA ⑵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董事、高管 不得
同业兼职
Zd1+ZH ⑶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注:参股不受限、独资企业无董事长) (BVLlOo?J ⑷董事、
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绝对禁止) &}nU#)IX 个人理解:监事绝对禁止,其他经同意可以(全资→履行出资人义务的机构 控/参股→股东会) Qpndi$2H! Ra'0 ^4t 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doc (26 K) 下载次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