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NW~n+uk5v 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rb9x|| 一定会届至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
/.}&yRR 个人理解:想到个词“爹死娘嫁人”:“爹死”是期限,“娘嫁人”应该就是条件吧,呵呵~~ fXL$CgXG\x 2.表见代理 =JEnK_@?K\ 表见代理对善意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如果主张狭义的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如果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有效。撤销权应当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行使。
} #$Y^ +UN 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的规定,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但该追认的作出应当在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之前。
xo?f90+( 个人理解:追认对被代理人而言;撤销是善意相对人行使。——关键:想有效早下手。 mjH8q&szf (3_2h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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