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tG1/O\ +|#:*GZ 一、税率:城市市区 7%; 县城、建制镇 5%; 其他地区:1%; !my5-f>{( ?#FA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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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1. 代收代扣城建税,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税率(代收代扣所在地适用税率); Kl+*Sp! 2.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
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d{(&s
} ghms-.:b8 二、税收优惠 &qe:|M ]^ RgzK i>!f|< 1. 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但经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税率征收。 f kP
WGd 2. 对因减免税而需对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但对出口退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际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M4Unu#@ V!ajD!00 三、征收管理 78 UT]<Q;K )'fIr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