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Ww5G?. <Fc;_GG 一、税率:城市市区 7%; 县城、建制镇 5%; 其他地区:1%; $79=lEn, z'\_ja
j^ 3ojlB |Z 1. 代收代扣城建税,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税率(代收代扣所在地适用税率); ^o1*a&~J@ 2.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
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d0tE?9 kDN:ep{/ 二、税收优惠 72y0/FJ [@b&? b~K ~r`9+b[9{ 1. 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但经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税率征收。 .=;3d~.] 2. 对因减免税而需对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但对出口退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际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f@DYN!Z_m 2fR02={- 三、征收管理 ;y\IqiA{o lWc:$qn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