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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CPA税法精华笔记: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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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11-14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4) —
三、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比例税率20%,减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 ?0? x+  
:P HUsy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关于“次”的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j`i/Ha1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次计税) )r-T=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pM1=U F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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