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 Va?wG3 w
本章为非重点章,通常很少命题。考生只需简单了解即可。本章主要介绍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注册登记、业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协会等内容。 4e1Z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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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登记 GiI2nHZc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申请人,应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准予注册,并报财政部备案。 8M8=uw~#
不予注册的情形有:(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的;(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