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l'o}4am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v}gS?Uq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Us%VBq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Ek`PVPD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D{8V^%{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X0U6:
五、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ioviJ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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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 `f,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Bf-&[ 5N}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nY*ODL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F_-yT[i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bh_ALu^CSX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Onc!5L
居住时间指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n %~#TJ
【注意】 W5x]bl#
(1)在我国纳税年度指的是公历年度。 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