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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经济法每日一练 之 单选题(010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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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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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08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TU^UR}=lP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KT*rL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KP%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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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1-08
   z;J"3kM  
   Et}S*!IS  
   !#Ub*qY1Z  
     //xK v{3fI  
正确答案:C *?:V)!.2z  
- c{O!z6sX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 \C#X Kk$OE  
I<Wp,E9G#  
答案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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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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