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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S.o`z1GI
一。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oDBv5
(一)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3BzC'nplm
(二) 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tbh3;.
(三) 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相等 he\ pW5p
二。 平行登记的要点 p.|NZXk%%a
1. 依据相同 iVe"iH
2. 借贷方向相同 6(0ME$
3. 会计期间相同(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