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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kmI#gaV
一。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9%fA
(一)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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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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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相等 I OF~V)8k=
二。 平行登记的要点 *Dh.'bB!
1. 依据相同 5yp~PhHf
2. 借贷方向相同 IK{0Y#c
3. 会计期间相同(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f)'+_d
4. 金额相等 R- `{W:S
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 5gF}7D@
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 0VoC|,$U
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 ~FZ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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