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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K{_~W yRF
一。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OF<:BaRs/
(一)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H&ek"nP_
(二) 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I1,9ex
(三) 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相等 E&J<qTH9
二。 平行登记的要点 <y?+xZM]#|
1. 依据相同 )>h3IR
2. 借贷方向相同 #tZ!D^GQHq
3. 会计期间相同(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a(5
4. 金额相等 je$H}D
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 /{buFX2"}
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 &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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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 P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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