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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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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6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税务师考试 移动到本区(2012-05-15) —
一、[问题]  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投资的某年发生亏损,并且该投资企业会计上采用的权益法进行核算投资收益,在计算会计利润总额时已扣减的投资损失在作纳税调整时应不应还原?例如一企业当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其中的投资收益1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甲股份公司亏19.5万元,乙股份公司投资收益25.5万元),假设甲乙股份公司的投资收益为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此例的调整金额是多少? 2"`R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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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税法是对于实际分回的利润按规定补税,所以,对于会计按权益法确认的收益或亏损是税法是不确认的。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投资的某年发生亏损,并且该投资企业会计上采用的权益法进行核算投资收益,在计算会计利润总额时已扣减的投资损失在作纳税调整时应当直接将会计确认的亏损额加回就可以,不用还原。例如一企业当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其中的投资收益1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甲股份公司亏19.5万元,乙股份公司投资收益25.5万元),假设甲乙股份公司的投资收益为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此例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25-12+19.5-25.5 Zo}O,;(F5  
29R_?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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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 某研究人员有一项专利技术。2006年6月,经某咨询公司介绍,将其使用权转让给甲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该研究人员支付中介费3000元。12月,又将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他从中拿出5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某高等学校。则该研究人员共应纳个人所得税? |l)z^V!  
还有类似的一个题, QkJAjmB  
一研究人员开发一项技术,花费了10000元。2006年3月,经某咨询公司介绍,将其使用权转让给甲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该研究人员支付中介费3000元。12月,甲企业与该研究人员协商,购买这一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支付价款50000元。则该研究人员共应纳个人所得税? Opc, {,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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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某研究人员有一项专利技术。2006年6月,经某咨询公司介绍,将其使用权转让给甲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该研究人员支付中介费3000元。12月,又将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他从中拿出5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某高等学校。则该研究人员共应纳个人所得税? 8PQKB*<dB"  
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eH.~c3o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 R"NR-iU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 E! '|FJ  
R pUq#Y:a  
20000×(1-20%)×20%=3200,注意:支付中介费3000元,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不得扣除。 JQCQpn/  
20000×(1-20%)×30%=4800<5000,扣除4800,因此〔20000×(1-20%)-4800〕×20%=2240 `9IG/ /  
合计=3200+2240=5440 xVOoYr>O  
~(Wq 5<v  
一研究人员开发一项技术,花费了10000元。2006年3月,经某咨询公司介绍,将其使用权转让给甲企业使用,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该研究人员支付中介费3000元。12月,甲企业与该研究人员协商,购买这一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支付价款50000元。则该研究人员共应纳个人所得税? '1|FqQ\.  
qx,>j4y w  
20000×(1-20%)×20%=3200,注意:支付中介费3000元,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不得扣除。 !g=2U`j^  
12月,甲企业与该研究人员协商,购买这一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支付价款50000元。 y \M]\^[7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5U[m]W=B  
(50000-10000)×20%=8000 QMUmPx&  
.EJo 9s'  
合计=3200+8000=11200 7[=Mgnm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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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1-16
一、[问题]  2001年,某内资企业购入一无形资产,帐面成本120万元,分6年摊销。摊销2年后计提减值准备55万元,根据帐面价值25万元调整每年摊销额为6.25万元,剩余摊销年限不变。摊销1年后该无形资产售出200万元,纳营业税10万元。请问:处置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为多少?请解析,谢谢! 3i KBVN  
0)=U:y.  
[解答] 一是税务要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合同和法律都未规定年限,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3T)J,f  
          二是差异为税务按正常的摊销年限计算,会计按已摊销的金额计算,二者的差就是差异。 b#XY.+ *0  
3[*E>:)qh  
vUtA@  
二、[问题]  摘自教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讲座总结:个人将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后用于经营,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理解,上述情形有矛盾,请问,有政策依据吗?税法2第196页例题适用税率10%,对不对? h+,Eu7\88  
g<ZB9;FX %  
[解答]个人将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后用于经营例如开商店,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矛盾,关键看出租房屋的用途。 tWD5Yh>.?$  
教材例题有误。 2y"]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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