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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可分摊至12个月中计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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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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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15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灌水灌成海 移动到本区(2012-05-05) —
    自下月起,纳税者获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分摊到12个月中计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表示,自9月1日起,职工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将有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 9SU/ 86|N  
年终奖第一种计税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年终奖另一种计税方法是,按照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LO%OH u}]  
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过,纳税人一次取得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u e  
来源:北京商报 }C JK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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