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045阅读
  • 0回复

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条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jimson
 
发帖
2284
学分
13702
经验
13
精华
1
金币
4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12
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C8:f_mJU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由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报商务部有关部门备案: '8. r-`l(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 ?.-wnz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平衡的。 o>i4CCU+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q&- `,8#  
  ①有损中国主权的; k&q;JyUi  
  ②违反中国法律的; \*y-g@-{W$  
  ③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V`d,qn)i  
  ④造成环境污染的; VT`^W Hu  
  ⑤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D~fl J R  
#n #}s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