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 {'8td^JEE
将应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签收的送达方式,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均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PfR|\{(
2.留置送达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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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务处理文书的情况下,把税务处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dl]pdg<
3.委托送达 R?t_tmKXC!
委托送达是指税务处理文书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y#T.w0*
采取委托送达的,受托机关责任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备注,并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9Lj
4.邮寄送达 m>{a<N
邮寄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邮政部门,将税务处理文书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VQ"Z3L3-4
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给当事人,并将挂号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gU&y5s~
5.公告送达 lfw|Q@
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以张贴公告、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法。 nnOgmI7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4ib^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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