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代理 m0YDO0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pTd@i1%Nr
2、不能代理的行为 }wKU=Vm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予女); [rem,i+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9m>_qWaA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2Hj]QN7"
【例题1】: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因此立遗嘱可以代理。( )(2007年) d7Z\
【答案】:× p};<l@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5O*$#C;c
【例题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 YTsn;3d]}
A、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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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诉讼行为 'UCL?$
C、婚姻登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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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申报行为 ?:c hAN@
【答案】BD Ft7l /
(三)委托代理 Rlu;l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lC{m;V2
【例题】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2006年) N0NMRU]zT
【答案】X u5,<.#EVY
(四)代理权的滥用(2006年多选题) -g9f3Be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自己代理); r\?*?sL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双方代理); ,;;~dfHm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i4gzak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H>?@n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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