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代理 R&1xZFj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3 _c4+u"6
2、不能代理的行为 T`| >oX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予女); q3Y49d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v!rOT/I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qynd'eToR
【例题1】: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因此立遗嘱可以代理。( )(2007年) S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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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K=&hCd!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mRKIM}*W
【例题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 C=PV-Ul+
A、遗嘱 L"V~MF
B、诉讼行为 ;F>I+l_X
C、婚姻登已 STQ~mFs"
D、申报行为 {Ng HH]]O
【答案】BD ( 0Z3Ksfj1
(三)委托代理 vD4<G{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v_ W03\
【例题】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2006年) } =^Al;W
【答案】X AZjj71UE
(四)代理权的滥用(2006年多选题) 1'g{tP"d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自己代理); G,b1 u"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双方代理); oq }Q2[.b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xDBHnr}[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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