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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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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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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6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四 代理 3Gt@Fo=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J~lKN <w  
  2、不能代理的行为 ,B$e'KQ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予女); fKNDl\SD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qb KcI+)47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K\;)z(?  
  【例题1】: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因此立遗嘱可以代理。( )(2007年) zv~b-Tp  
  【答案】:× <ELqj2`c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O4T_p=Xc  
  【例题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 Am=O-; b'8  
  A、遗嘱 F32U;fp3  
  B、诉讼行为 :tp{(MF  
  C、婚姻登已 ZmZ7E]c  
  D、申报行为 ?<~P)aVVj  
  【答案】BD {} tv(8]^  
  (三)委托代理 k@Bn}r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p Xf5/u8&  
  【例题】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2006年) QA#Jx  
  【答案】X :s#&nY  
  (四)代理权的滥用(2006年多选题) ;_E][m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自己代理); ~"22X`;h[G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双方代理); ' eH Fa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T^H`$;\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G 63eH)!  
79}Q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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